豐澤兩職員涉偽造iPhone 4單據
被起訴的豐澤職員為35歲高級營業員陳曉龍及32歲收銀/文員史琴慧。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,涉嫌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3)條及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59A條。
下星期一應訊
陳另被控兩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,涉嫌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3)條。被告獲准保釋,下星期一應訊。
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,調查後揭發事件。據了解,兩被告案發時任職豐澤的時代廣場分店。豐澤當時就iPhone4的銷售,推出「每人限購一部」的政策,又要求銷售人員在銷售貨單或收據上記錄顧客的資料,並須將顧客資料輸入電腦系統,以確保同一名顧客每日只可購買一部iPhone4。
170張假單據
控罪指,陳、史二人涉嫌去年8月與另一人串謀,使用100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的銷售收據,意圖欺騙豐澤。另兩項控罪指,陳涉嫌於去年8月至11月期間,連同另外兩人使用70張載有虛假購買人姓名及簽署的銷售收據,意圖欺騙豐澤。豐澤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昨日拒絕評論。
除iPhone4外,今年6月本報曾報道豐澤職員涉嫌向水貨客通風報信私賣iPad 2,廉署展開代號「光明」的行動,共拘捕豐澤三間分店13名職員及11名水貨客,並撿走500部iPad 2平板電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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